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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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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网络安全- 相关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寒假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指示精神,协助各单位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寒假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组织落实。

一、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部署。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制落实,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寒假值班安排及新学期工作计划统筹部署。

二、加强网站备案管理。校园网内各类网站及双非网站(各单位建设或管理的,未使用“pku.edu.cn”为域名后缀的、未使用校内IP作为地址的网站),均须在北京大学网站备案系统登记备案,方可对外服务。

三、切实做好网络安全风险整改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工作,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收到网络安全风险通知后,应迅速整改、及时反馈。

四、加强官方信息发布审查和私人媒体账号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应加强对对官方互联网信息发布,微博、微信、App等的内容管理,提醒本单位师生员工对私人媒体账号加强管理,杜绝在校园网络及私人账号上出现各类不良信息。

五、做好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准备和保障工作。发生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计算中心24小时值守电话62751023,迅速处置并向网信办报告,联系电话62753270、62759044。

 

 

网信办

计算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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