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整治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校“挖矿”治理,坚决实现动态清零,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大学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安钰峰
成员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计算中心、动力中心、人事部、学生工作部、督查室、医学部主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医学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技术中心。
工作小组职责及分工如下:
1.“挖矿”判定。以网络信息技术监测为主要手段,能源使用监测为辅助手段,由计算中心、动力中心协同出具“挖矿”技术判定意见;对于判定有“挖矿”嫌疑的情形,转核查整改环节处理。
2.核查整改。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计算中心通知“挖矿”嫌疑相关责任人所在单位进行事实确认,对确认属实情形进行限期整改,人事部、学生工作部、督查室及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3.违规处理。严重违规问题或一般性违规但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由人事部、学生工作部依规处置。发现党员涉嫌违纪或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相关部门在判定、核查的基础上移交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研究处置。有关单位或领导干部在治理“挖矿”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规定追责问责。
4.制度建设。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挖矿”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北京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北京大学虚拟货币“挖矿”相应规章制度。
5.日常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计算中心通过各种渠道对上级“挖矿”治理政策、“挖矿”防护措施等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严格各单位规范机房使用、上网终端管理和密码管理,不断提升网络安全宣传意识,不断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持续消除网络安全风险漏洞,坚决实现“挖矿”动态清零。
6.医学部参照上述分工落实相应举措。
北 京 大 学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