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寒假网络安全管理,助力各单位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寒假期间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各单位做好组织落实。
一、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领导,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寒假期间的工作计划,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的履行。
二、加强网站防御管理。各单位建设或管理的网站需在学校进行登记备案,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能对外服务。对于寒假期间不需要对外服务的信息系统,应及时关闭系统或关闭校外访问服务,以降低遭受攻击的风险。
三、做好网络安全风险整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工作,提高对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视程度,加强内部协作。值班人员应及时查收网络安全风险通知邮件,查看安全综合管理平台,组织进行风险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报告。
四、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对官方互联网信息发布、微博、微信、App等的内容管理要加强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提醒师生员工遵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账号的管理。
五、做好网络安全提示工作。提醒师生在寒假期间访问网络时要注意网络安全,尤其是在使用公共WiFi等网络时,要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确保学校VPN的安全使用,避免密码泄露和未授权访问。同时,提醒本单位师生遵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上网。
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各单位要保持网络安全工作队伍的通讯畅通。发生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计算中心24小时值守电话62751023,迅速处置并向网信办报告,联系电话62753270、62759044。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网信办
计算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