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网信项目管理,强化实施评价,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建设质量,助推数字化转型,更好的服务学校全面改革发展,根据《北京大学网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267号》《北京大学网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校发〔2021〕205号》,结合学校网信发展实际,将于近期开展网信项目评优工作。
一、评优原则
1、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对网信项目的实施效果评价运用科学严谨的原则、遵照规范有序的流程进行,对项目开展的综合情况给予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客观、公正、合理评价。
2、分类统筹,突出重点。项目负责单位自评、同行专家评审,不同类别项目评价权重各有侧重。在坚持项目既定功能目标实现的基础上,突出成果运用积极、数据共享优先、安全举措底线等原则进行评价。
3、评价约束、立项引导。网信项目评价为网信项目立项支持和新增立项提供实质性依据,体现项目评价的引导作用。
二、评优范围
1、在2021-2023年经学校立项审批的各类项目中评选出不超过10个优秀项目(各单位可自荐);
2、在2021-2023年经学校批准备案的各类项目中评选出不超过10个优秀项目(含银校合作项目);
3、其它项目,参照本通知评分标准完成评估后可参与评选,将评选出不超过10个优秀项目(含各单位自筹自建项目,项目时间处于2021-2023年)。
三、评优标准
评价标准围绕项目全流程规范化实施、高质量成果应用、全方位监督管理等开展,具体包含以下几方面:
1、项目过程
(1)项目立项程序完整、材料齐全;
(2)项目推进机制严谨、运行有序;
(3)项目预期成效显著、验收合格。
2、成果效益
(4)项目推动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5)项目促进教学科研水平发展;
(6)项目提供便捷顺畅用户体验;
(7)项目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充分;
(8)项目网安管理制度措施合理;
3、合规实施
(9)项目监督管理全过程落实到位;
(10)项目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四、评优过程
1、问卷推荐
评选工作由全校各二级单位共同参与;各单位均可完成一次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可由网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或联络员通过填写推荐问卷进行(点击附件)。
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周一)17:00。
2、参评准备
网信办根据问卷推荐的情况,按相应比例协调参评单位提交参评申请和相关材料。
3、专家评审
专家组由网信办、计算中心、学科办、财务部等学校网信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校内外网信技术专家及师生代表若干,共7-9人组成。
4、学校审核
专家组评审后的结果报送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小组,以工作小组负责人批复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5、评审通报
公示结束后,在年度全校网信工作大会公开通报相关情况。
五、评优表彰
1、公开发布《北京大学2024年网信项目评优结果》。
2、学校年度网信工作会议表彰优秀项目,授予项目负责人网信建设优秀个人称号,并向优秀个人颁发证书。
3、受表彰的优秀项目和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开展后续宣传报导。
六:联系方式
网信办邮箱:gwxb@pku.edu.cn
联系电话:62753127,62759936
附件:2024年网信项目评优推荐
网信办
计算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