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寒假期间的网络安全管理,推动各单位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校园网络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强化网络安全工作的组织部署。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领导,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纳入寒假期间工作计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网站防护与管理。各单位建设或管理的网站和信息系统需在学校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备案,确保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对外服务。对于寒假期间无需对外服务的信息系统,应及时关闭系统或限制校外访问权限,以有效降低网络攻击风险。
三、落实网络安全风险整改。各单位需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网络安全监测与预警工作,重视网络安全风险:值班人员应及时查收网络安全风险通知邮件,登录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查看相关情况,组织人员迅速开展风险整改,并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确保问题闭环解决。
四、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各单位在官方互联网平台(如网站、微博、微信、App等)发布信息时,须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提醒师生员工依法依规发布内容,加强对账号的安全管理,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五、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醒师生员工寒假期间注意网络安全,确保在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使用学校VPN,防止VPN密码泄露和未授权访问,做好个人信息和敏感数据的保护。
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各单位需确保网络安全工作队伍通讯畅通,保持应急响应机制高效运转。如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计算中心值守电话(24小时):62751023,并迅速向网信办报告,联系电话:62753270、62759044,确保事件及时处理并妥善解决。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述要求,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网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网信办
计算中心
2025年1月10日